根据《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16】5号)、《廊坊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2018年度复核方案》(廊保安居办【2018】3号)有关规定,经各级各部门的严格审核,符合廊坊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共计1531户,现对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4月22日止,请广大群众对公示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223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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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