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签订廊坊市区公共住房配建合同
二、办理依据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
2、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廊政[2011]64号)
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廊政办[2011]58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事地点
廊坊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912室
四、提交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设计要求)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总平面图
4、尺寸定位图
5、土地证
6、开竣工时间说明
7、公共住房标准户型图(标注面积、楼号、楼层和具体房号并用A4纸打印)
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备案证)
9、如有回迁安置房屋提供片区总体拆迁协议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2、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小区总平面图(市长签字总平面图)、尺寸定位图、土地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备案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小区立面图(鸟瞰图)、楼体剖面图(配建楼体)、公共住房标准户型图(共10项)备注:电子图片要求:JPG格式每张小于500KB
13、所有纸质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五、工作流程
1、提交资料
2、审核资料
3、现场勘查
4、签订配建合同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16225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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