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房党〔2018〕8号
中共365APP下载党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廊办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通知》(中办发电〔2017〕109号)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解决“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注重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注重建章立制管长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层层发动,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带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作风根本好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落地生根,积极打造“为民、便民、规范、高效”的住房保障和房管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地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注重从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整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典型引领。坚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顿整改,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对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敷衍塞责、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格追责问责,树立鲜明工作导向。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治实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剖析研判,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摆样子、不走过场,把转变作风的成效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内容
围绕中央办公厅《通知》列出“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对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
(一)服务群众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办法不多、服务不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集中审批“前店后厂”,层层过关的问题;是否存在承诺成“摆设”,“备案”成“审批”,“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明卡”变“暗卡”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电话“有名无实”,长期无人接,接了不办事的问题;是否存在网上窗口形同虚设,有栏目没服务,有公开没内容的问题。
(二)项目建设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项目审批不及时不到位,经手人员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项目投资“注水”包装、夸大效果,虚报数据的问题。
(三)文风会风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制定文件照搬照转、抄袭拼凑,空话套话多,真材实料少,针对性、指导性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四)履职尽责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问题;是否存在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重要预警信息思想不重视、反应不敏感、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出现一些不该出的“意外”的问题。
(五)反映情况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的问题;是否存在说好不说坏,报喜不报忧,反映问题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的问题;是否存在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及时,一些情况和后果遮遮掩掩的问题。
(六)遵守纪律方面。主要查摆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问题;是否存在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目无法纪、顶风违纪的问题;是否存在自我要求不高,廉洁自律不严,不注重小事小节,不注重勤俭节约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1、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
2、制定推进方案。结合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精神面貌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真正做到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
3、深入开展自查。要对照“四风”问题表现,深入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领导带头,逐项查摆“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全局做示范、做表率。坚持局机关带头,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服务基层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和基层岗位为重点,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强力整改,增强群众满意度。
4、设立举报平台。在房地产门户网站、办事大厅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公开举报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向有关科室(部门)交办。机关纪委负责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回访,同时作为暗访督导的依据,及时进行查处。
5、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6、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我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廊发〔2017〕1号),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找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问题。坚持高标准、严细实,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7、开展暗访督导。各级领导要带头对本部门存在的“四风”和作风纪律问题进行暗访,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整改落实
8、实行整改任务台账式管理。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建立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的整改落实台账。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9、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科室(中心)每月底前向局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一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告要简洁明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主要包括:当月工作情况、基本成效、发现问题、工作建议、反面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等。反面典型案例要体现发生时间、涉及人员、主要问题及问题性质。局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每季度向局党组报告一次情况。
(四)建章立制
10、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一套相关的制度机制抓纠正“四风”,确保效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暗访中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的同时,要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1、组织开展效果评议。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二)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编发《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简报》,在局门户网站、内刊等媒体平台设专栏,宣传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加强与省市主要媒体的对接力度,及时反映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新成效。树立一批“敢作为、善作为、勇作为”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气氛。要根据统一部署,适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
(三)搞好统筹协调。要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结合起来,与我局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力度,全程跟踪各科室、单位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项进行专人盯办,务求实效。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提出表扬,对推动不力、措施不实、动作迟缓、重视不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导问责。
(五)强化结果运用。要把专项整治评议评审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严肃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要适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通报,形成震慑。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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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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