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365APP下载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事项
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2、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3、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范围内,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4、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6、不要购买还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尤其是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售房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7、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属于商品房,有些项目承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8、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二、购买二手住房时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选择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控工作,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措施。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政府正在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增加房源供给,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强化保障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建议市民群众不要恐慌性购房,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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